硕士招生

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研究生教育» 硕士招生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推荐办法

教育部教学[2015]9文件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为加大创新型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特制定我校2016年研究生破格复试推荐办法。
一、破格原则
1.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考生应是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中专业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4.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5.破格考生成绩“破单不破双”(即总分或单科)。
6.破格比例控制在我校总计划的3%之内。
二、破格复试办法
1.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提出书面申请,学科所在学院资格初审,进行必要的专业考核,并陈述破格的充分理由,经所在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研招办,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研招办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编制申请破格复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3.学校成立 “2016年研究生破格复试推荐专家组”,对符合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集中复试。专家组在综合考察申请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基础上对考生进行评分。
4.所有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成绩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5.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向省考试院推荐,由省考试院报教育部最后审定录取。
6.破格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7.复试内容包括考生介绍自己在大学阶段(或近四年内)主持或参与的创新研究与实践、科技竞赛获奖以及体现考生自己政治、业务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3分钟以内)、专家提问以及选题回答专业问题等,重点考察考生创新与研究潜质。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三、破格复试时间
2016年4月13日17:00前,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和创新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的证明材料到学校研招办(综合办公楼32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016年4月14日14:00开始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资格。
四、破格复试的监督
参加破格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在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对破格复试工作全程监督。
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